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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7年度开展“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
发布日期:2017-05-12 10:54    阅读次数:26257

各部门、中心(站):   

  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,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行动,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,根据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和上级要求,结合本院工作实际,2017年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“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,具体实施意见如下:

  一、指导思想 

 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为依据,积极倡导科学、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,大力弘扬“尊老爱幼、男女平等、夫妻和睦、勤俭持家、环境优美”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,为构建和谐社会、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。

  二、创建标准

  1.爱国守法,热心公益好。热爱祖国,关心集体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;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模范实践以“八荣八耻”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诚实守信,扶贫济困,乐于助人,弘扬社会公德。

  2.学习进取,爱岗敬业好。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,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。有较强的敬业精神,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,做到岗位建功,岗位成才。

  3.男女平等,尊老爱幼好。家庭关系平等、民主、和谐、友爱,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、在工作上互相支持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;尊敬长辈,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;爱护儿童,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;邻里之间团结互助,和睦相处。

  4.移风易俗,少生优育好。建立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生活方式,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,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,破除陈规陋习,提倡婚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厚养薄葬。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,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,做到晚婚、晚育、优生、优育、优教,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。

  5.勤俭持家、保护环境好。 提倡勤劳致富、勤俭节约、合理消费、科学治家,以艰苦奋斗为荣,以奢侈浪费为耻;增强环境意识,学习环保知识,崇尚绿色生活、热爱环境、建设环境、美化环境、保护环境,从家庭做起,从身边做起,从小事做起。

  三、工作任务

  (一)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“文明家庭”创建的内涵和重大意义,宣传各类先进家庭典型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关注、重视和支持创建活动,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,激励更多家庭投身“最美家庭”的创评活动。

  (二)创新活动形式。坚持与时俱进,在传统评选“文明家庭”活动的基础上,拓展创建内容,丰富活动形式。要结合和谐社会建设,因地制宜,注重实效,力求生动活泼,丰富多彩,使创建活动贴近职工,贴近家庭,有所创新,有所发展,扩大职工的参与面;要拓展活动形式,扩大评比范围,深入开展学习型家庭、节约型家庭、绿色环保家庭、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及好婆媳、好家长、好夫妻等先进家庭角色的评选,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,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平等、尊老爱幼、互爱互助、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。

  (三)严格管理机制。“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的评选活动实行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,以家庭为基础,实行自我评估,群众评议,基层审核等,坚持以部门为单位,职工为基础,建立因地制宜、形式多样的管理机制。年终将对各部门“文明家庭”创建工作进行年度考核,根据工作实际,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与日常督查相结合,确保全院“文明家庭”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
  四、实施步骤 

  1.宣传发动: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,采取发放倡仪书、办专刊等形式,组织开展争创“文明家庭”的宣传活动,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,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。

  2.申报推荐:以部门为单位向院办公室进行报送申报推荐材料。首先由每个职工对照最美家庭标准进行自我评估,向所在部门进行申报,经部门初审后报院办公室,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院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。

  3.考核公示:由院“文明家庭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申报的 “文明家庭”进行严格考核,并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。

  4.进行表彰:对评选出的“文明家庭”进行表彰。

  五、工作要求

  1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“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,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“文明家庭”创建工作,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。

  2.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,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,充分利用各种群众会议等形式,立足家庭,面向社会,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和深化家庭美德为主题,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引导广大群众关注、重视和支持创建活动。